前几天,刘先生(化名)电话咨询称,自己在天猫商城开了一家卖窗帘的店铺,买家以商家在商品的宣传中使用“高端”一次,构成虚假宣传为由,将商家投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赔偿1000元,作为商家的您该如何是好呢?


一、“虚假宣传”到底是什么呢?
“虚假宣传”是指商家,厂家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和服务作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描述,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本案中商家在销售窗帘的过程中对商品的宣传使用“高端”一此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值得商榷。根据《广告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显然“高端”并不是绝对化用语,没有违反上述规定。而且从日常消费习惯来看,窗帘作为一种家庭装饰物品,消费者在购买的过程中往往会根据自家的实际情况,如房间布局,家居格调,居住人年龄和个人喜好以及材质等来确定选择何种类型窗帘,在宣传中使用“高端”一词并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性提示,不符合虚假宣传条件。
二、那么何种情况下构成虚假宣传呢?
现实生活中虚假宣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2.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3.以歧义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但是明显夸张方式宣传商品,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不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三、消费者合法维权的途径。
1.依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2.依据《广告法》、《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3.通过谈判协商,与商家达成赔偿协议。
4.起诉到法院,依据《合同法》以欺诈为由要求撤销合同,赔偿损失。构成侵权的,可依据《侵权责任法》要求承担侵权责任法,赔偿损失。当然消费者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购买凭证,商家宣传资料,消费记录,短信,电话,微信等记录,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商家如何避免构成虚假宣传呢?
1. 避免绝对化用语:顶级、极品、世界。
2. 避免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宣传。
3. 避免评比、获奖类宣传。
4. 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形象。
5. 避免价格类描述。